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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电力负荷调控、 电力价格拟调整的公告豪情壮志的歌曲
2023-10-05 00:24  浏览:59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08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电力负荷调控、

电力价格拟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及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于近日分别收到属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宜化电力价格阶段性上浮,青海宜化电力负荷阶段性调控受限。详情如下:

一、内蒙宜化电力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阶段性放开蒙西地区部分行业电力市场价格上限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343号)精神,自2021年10月起,阶段性放开蒙西地区电石、聚氯乙烯等行业用电价格上限,并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10月至12月电力市场交易,按照月度为周期重新签署交易合同,据此,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蒙宜化生产用电价格将向上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目前尚待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二、青海宜化电力负荷受限情况

根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动青海电网今冬明春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青工信电〔2021〕298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0日起启动青海电网今冬明春有序用电方案,采取错峰、避峰、限电三种手段,分四级调控,分别为Ⅳ级(电力供应缺口在0-5%)、Ⅲ级(电力供应缺口在5-10%)、Ⅱ级(电力供应缺口在10-15%)、Ⅰ级(电力供应缺口在15-20%)。根据文件要求,目前青海宜化执行避峰、限电措施,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指令于不同期间执行Ⅲ级预案、Ⅱ级预案或Ⅰ级预案,预计电力供应负荷将下降10%-20%。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从维护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配合当地政府限电及电价调整举措,并拟通过合理组织生产、优化生产调度等方式积极应对,尽可能降低限电、电价调整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与属地政府就供电保障等有关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将随时关注相关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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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08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电力负荷调控、

电力价格拟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及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于近日分别收到属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宜化电力价格阶段性上浮,青海宜化电力负荷阶段性调控受限。详情如下:

一、内蒙宜化电力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阶段性放开蒙西地区部分行业电力市场价格上限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343号)精神,自2021年10月起,阶段性放开蒙西地区电石、聚氯乙烯等行业用电价格上限,并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10月至12月电力市场交易,按照月度为周期重新签署交易合同,据此,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蒙宜化生产用电价格将向上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目前尚待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二、青海宜化电力负荷受限情况

根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动青海电网今冬明春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青工信电〔2021〕298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0日起启动青海电网今冬明春有序用电方案,采取错峰、避峰、限电三种手段,分四级调控,分别为Ⅳ级(电力供应缺口在0-5%)、Ⅲ级(电力供应缺口在5-10%)、Ⅱ级(电力供应缺口在10-15%)、Ⅰ级(电力供应缺口在15-20%)。根据文件要求,目前青海宜化执行避峰、限电措施,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指令于不同期间执行Ⅲ级预案、Ⅱ级预案或Ⅰ级预案,预计电力供应负荷将下降10%-20%。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从维护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配合当地政府限电及电价调整举措,并拟通过合理组织生产、优化生产调度等方式积极应对,尽可能降低限电、电价调整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与属地政府就供电保障等有关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将随时关注相关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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