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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爆雷!1500亿锂业巨头出事,涉嫌非法采矿罪,影响有多大?业绩炸弹陆续露头,这个行业成高风险?红旗颂歌词
2023-10-04 20:34  浏览:60

  三季报还未到披露的密集期,雷声却开始密集起来!

10月12日晚间,今年刚刚恢复上市的盐湖股份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57亿元,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与此同时,还有一家上市公司:豪悦护理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参与期货投资,截至2021年10月11日,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6934.15万元,剩余权益8375.85万元。公司2021年期货投资风险敞口和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额为2021年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金额加上剩余权益,合计1.53亿元。

加上此前一些个股出现的利空消息,近期市场上的“雷”逐渐增多。而随着三季报的披露,业绩雷可能也会明显增加。比如前面大幅冲高的电力股,三季报就可能面临大面积亏损。12日晚间,粤电力A就预计前三季度亏损1.9亿-2.6亿元,上年同期净利高达15.69亿元。

锂业巨头突然出事

盐湖股份周二(10月12日)晚间突然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公告显示,盐湖能源于2012年成立,主要负责公司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盐湖能源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实施煤炭资源开采,系违法采矿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公司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2020年10月8日,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司的子公司盐湖能源下发《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赔偿权利人)将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组出具的木里矿区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聚乎更矿区3、4、7、8、9号井,江仓矿区1、2、3、4、5号井,哆嗦贡玛矿区等涉及的相关企业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目前,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

2020年10月30日,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盐湖能源同意按照青海省政府对木里矿区开采企业的工作要求,退出木里矿区,盐湖能源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2021年10月11日,盐湖能源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根据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相关工作及相关企业行为线索,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为降低贵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可以及时将非法采矿产生非法所得及收入主动退缴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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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报还未到披露的密集期,雷声却开始密集起来!

10月12日晚间,今年刚刚恢复上市的盐湖股份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57亿元,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与此同时,还有一家上市公司:豪悦护理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参与期货投资,截至2021年10月11日,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6934.15万元,剩余权益8375.85万元。公司2021年期货投资风险敞口和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额为2021年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金额加上剩余权益,合计1.53亿元。

加上此前一些个股出现的利空消息,近期市场上的“雷”逐渐增多。而随着三季报的披露,业绩雷可能也会明显增加。比如前面大幅冲高的电力股,三季报就可能面临大面积亏损。12日晚间,粤电力A就预计前三季度亏损1.9亿-2.6亿元,上年同期净利高达15.69亿元。

锂业巨头突然出事

盐湖股份周二(10月12日)晚间突然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公告显示,盐湖能源于2012年成立,主要负责公司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盐湖能源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实施煤炭资源开采,系违法采矿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公司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2020年10月8日,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司的子公司盐湖能源下发《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赔偿权利人)将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组出具的木里矿区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聚乎更矿区3、4、7、8、9号井,江仓矿区1、2、3、4、5号井,哆嗦贡玛矿区等涉及的相关企业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目前,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

2020年10月30日,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盐湖能源同意按照青海省政府对木里矿区开采企业的工作要求,退出木里矿区,盐湖能源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2021年10月11日,盐湖能源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根据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相关工作及相关企业行为线索,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为降低贵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可以及时将非法采矿产生非法所得及收入主动退缴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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