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8,217,763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3350092
电子邮箱:info@yili.com
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3686、010-60833794
电子邮箱:project_yili@citics.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