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赣商大厦E区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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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30 分在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赣商大厦 E 区六楼经信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 4 人,代表股份 607382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3%。董事陈丽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徐向阳先生列席了会议,新疆扬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窦延贵、秦天明全程出席本次会议并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臧忠华先生、毛广伦先生、独立董事韩双印先生、刘川女士、买买提.黄建国先生因疫情影响和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1人,出席1人;
3、董事会秘书正在招聘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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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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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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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扬眉律师事务所
律师:窦廷贵、秦天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