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39.3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6元/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9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公司收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39.3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6元/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9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公司收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