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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公告永葆童心下一句是什么意思
2023-10-02 00:32  浏览: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康美实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康美实业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28.02%减少至27.97%。

● 截至本公告日,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致其累计减少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为5.0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于2017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规模为20亿元的第一期可交换债券,于2017年11月29日非公开发行规模为30亿元的第二期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17康02EB”)。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康美实业的通知,自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2日,康美实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完成换股2,727,2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具体情况如下:

一、换股情况

二、累计换股情况

自2018年7月4日至2021年9月10日,康美实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246,483,9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

截至本公告日,康美实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249,211,2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康美实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影响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康美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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