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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周记的正确格式
2023-09-30 10:33  浏览:40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04,17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3%),计划在六个月内 (2021年3月15日-2021年9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2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

截至2021年9月15日,张炜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张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4,17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炜先生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张炜先生的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张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张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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