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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江南百景图铲子
2023-09-30 01:53  浏览:54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均包括利息结转的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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