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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名扬中外的近义词是什么
2023-09-29 20:44  浏览: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仁东控股,证券代码:00264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13日及2021年9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现将前期披露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69.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50万元。2021年半年度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3)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履行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等相关公告,霍东先生及其配偶赵佳女士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尚欠兴业银行本金约1.28亿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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