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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怪侠一枝梅收视率
2023-09-29 00:57  浏览: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06,372,3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6,242,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8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941,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11,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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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06,24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9%;反对1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1,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44%;反对12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廖金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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