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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beat it歌词
2023-09-28 10:32  浏览:26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小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1,39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的股东杨小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5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杨小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杨小明。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杨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9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7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43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杨小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展开全文

2、在2013年10月31日《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及追加承诺的公告》中承诺增持的996,665股流通股及以后派生出的权益性股票自完成增持计划公告(2013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目前,杨小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小明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杨小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杨小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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