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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流的组词
2023-09-26 10:28  浏览: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展开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亦是“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起始之年,能源电力将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风光储氢等新能源迎来高速发展机遇。光伏行业亦逐渐摆脱对于补贴政策的依赖,逐步实现平价上网及市场化发展。然而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海外运费成本不断攀升、叠加光伏行业上游硅料供应紧缺且原辅料价格大幅上涨,抑制下游终端市场需求的释放,对光伏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1-6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规模不及预期。随着下半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价格逐步趋于合理区间,预计光伏市场装机需求将出现积极恢复。

面对光伏行业供应链价格大幅度波动带来的冲击,公司经营面短期承压。公司管理层在新一届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在夯实光伏主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新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829.92万元,实现净利润-24,217.2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49.60万元。

一、保生产稳经营轻资产降负债,财务结构有效改善

2021年上半年,上游硅料供应不足且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硅片、电池片价格飞速上涨,叠加大宗商品涨价带来辅料价格的上涨,原辅材料成本涨幅超过组件调价空间,公司被动采取减少生产应对硅片供应短缺。受新冠疫情影响,海外订单运费价格连续上涨,物流成本进一步侵蚀利润影响出货,综合导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降。面对各方面的挑战,公司管理层以“保生产、稳经营、轻资产、降负债”为目标,在生产方面:继续推行经营承包制,充分授权,一切以经营第一及价值创造为目标,通过自主接单及代加工等方式,充分调动现有生产基地的积极性,保证有效产能的合理利用。全力保障合肥大尺寸组件基地建设,厂房设施、设备采购、人员配套等均有效落实,确保一号厂房于今年9月份顺利投产,为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释放打下坚实基础。鑫宇电池基地生产线技改及乐山电池基地投建项目均在稳步推进中,保证公司组件及电池片产能匹配度。在销售方面:整合全球销售组织架构,实现销售资源统一管理,逐步恢复海外市场销售;在订单交付保障上,主动选择如高毛利的碳足迹等订单,提升产品毛利率,保证订单盈利水平;在传统组件销售基础上,加大系统包销售力度,新增包含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及支架等在内的系统包销售业务,增厚产品毛利,同时成功推动了海面光伏组件在东南亚的运用。紧抓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的机遇,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与央企、国企共同开发,效果显著。全力推动电站转售、淘汰出清落后产能,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叠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有息负债规模持续下降,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2.02%,资产负债率降低至63.11%。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电站出售,回笼资金投入运营,创新融资模式,持续推进供应链融资等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二、能源工程EPC业务增长放缓,创新业务发展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受光伏行业供应链价格波动影响,国内大型集中式电站项目装机需求推迟,能源工程EPC业务中标、开工及并网规模同比去年下降,影响EPC业务利润贡献度。能源工程积极克服行业波动的不利影响,紧抓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机遇,通过自主申报或与央企、国企合作申报模式,锁定整县分布式资源,目前已累计跟进数十个县区的整县申报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下半年逐步申报;坚持开发带动EPC项目模式,延伸前端业务,依托自身及协鑫资源,积极参与央企、大型国企的平价、竞价项目,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优势资源,已累计追踪接洽近2GW规模光伏项目;持续发力市场EPC业务,对优质客户进行二次开发,持续扩大EPC市场份额,成功中标宁夏电投125MW热电联产EPC项目等,同时加大海外开发力度,提升利润贡献度。运维检测业务进展顺利,上半年市场检测业务承接规模349MW;完成青海化隆29.5MW安民光伏电站代运维承接,累计运维项目达到160MW。积极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结合海外销售资源,开拓BOS包销售等业务类型,拓展综合能源服务范围。报告期内,清洁能源公司全力保障电站运营,重视电站项目消缺工作,积极开展电站转售工作,配合多家意向收购方完成电站尽调,预计将于年底前完成全部电站转售。2021年上半年清洁能源公司完成发电量约1.27亿度,回款电费及国补约0.58亿元,有效补充现金流。报告期内,能源工程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荣获“2020年电站EPC品牌价值第七位”、2021年APVIA “亚洲光伏协会光伏应用奖”、“全球光伏EPC集成商品牌20强榜单”,位居第十位。

三、合肥组件大基地预计9月份投产,已接国内外客户订单超110MW

为抢占高效大尺寸电池市场缺口及提升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规模,公司在合肥市肥东县投资建设60GW组件大基地已于2020年1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合肥组件基地主要定位于“210mm”新型组件产品,并全面兼容 “210 mm”以下尺寸,以兼顾现有产品并填补未来大尺寸产品供应缺口,并通过智能自动化、大数据支撑、规模优势、单一环节专业化等,提升生产效率及制程兼容性,进行大数据采集及管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产品工艺品质;同时,借助合肥当地的政策优势与区位优势,利用超大规模化带动相关配套产业链集群化,形成虹吸效应,打造全球光伏制造中心,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的综合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合肥组件基地项目建设,成立合肥项目筹备指挥部,抽调公司管理、研发、财务、供应链、人事等优秀人才奔赴一线,协力推进各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克服一切困难,紧盯项目节点,提前谋划,全力保障工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投产目标;高度重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中的各项管控,做好资金计划,强化成本管理;合肥协鑫集成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和组织团队建设和管理,加强一线生产人员协鑫文化及协鑫精神学习,誓将合肥基地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为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提升公司在大尺寸组件领域的市场份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合肥组件基地的建设进程。目前合肥组件基地一期项目北区10GW厂区建设如火如荼,一号厂房、二号厂房及仓库、综合楼、变电站、动力站等配套设施均在加紧建设中,其中一号厂房设计产能5GW,包含10条生产线,覆盖组件规格182mm/210mm尺寸,目前设备招标采购全部完成,已于8月中旬起分批交付设备安装,将于9月份正式投产;二号厂房建设进展超预期,预计将于11月份完成厂房交付,2022年一季度投产。目前合肥组件基地已经开始接受国内及海外客户订单,已签订单超110MW,意向订单超1GW。合肥组件基地项目的投产将极大改善公司组件产能结构,持续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综合成本,提升公司光伏业务盈利水平。

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持续提升科研实力、新品转化能力

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力量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智能工厂1个,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619项,其中发明专利212项;累计授权专利424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累计参编30项行业技术标准。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持续提升科研实力和新品转化能力,加强研发部门的团队建设和激励机制,同时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完善科研成果保障机制。公司光伏电池和组件业务秉承高效和差异化的策略,积极布局大尺寸硅片的电池和组件产品,涵盖叠瓦、半片、双面双玻和透明背板产品等,完成高效电池TOPCON、HJT等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完成182大尺寸组件开发设计及认证,并已批量生产;600W+超高功率210大尺寸组件已完成产品设计,目前产品认证及可靠性验证进行中,为公司抢占大尺寸组件市场及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此外,公司还致力各种应用场景的特殊组件开发,完成高可靠海面漂浮组件研发设计、分布式屋顶轻质组件设计、光热PVT组件的设计,目前可靠性测试进行中;启动BIPV组件的研发,满足客户多样化定制化需求。

五、抢抓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积极布局储能产业

为加速推进公司分布式光伏事业发展,抢抓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布局储能产业,面向新能源消纳、多能互补和电网侧应用等需求,积极储备户用及工商业光储一体化业务、基站储能、移动能源、光储充系统等综合能源系统业务,打通从原料到能源管理的5G综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于2016年进入储能领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团队,通过自主研发储能BMS、EMS模块及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构建协鑫储能的技术壁垒,公司储能产品功能覆盖面广、系统集成度高、智能型自控特质突出,同时具备价格与运维成本优势。公司陆续推出户用储能产品E-KwBe、G-Home及工商业级储能系统E-Bank储能机柜及储能集装箱等产品,依托协鑫自身的品牌优势及强大的海外市场销售渠道,推动储能产品销量稳步增长。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82,075.3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1年1月5日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5,55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123,7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1)2021年1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2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因公司募集资金已转入项目实施主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2.5GW叠瓦组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发生变更,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及阜宁集成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不超过8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7天通知存款现金收益产品28,6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未发生该事项。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未发生该事项。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37,534,983.41元,其中3.5亿元用于临时补流,2.86亿元用于购买7天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8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公司将“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4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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