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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汕尾社保代理,汕尾社保代缴
2020-07-10 09:26  浏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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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案    例

一家房地产行业的集团化公司,下属公司遍布全国几十个城市。由于人员分散、岗位流动比较快,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难度比较大。此前公司每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邮寄、存储都耗时费力。

近期,该公司想与员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他们想知道是否合法?

解    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必要措施。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重要文字载体,是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

但是由于书面劳动合同中的纸质劳动合同存在易丢失、易毁损、成本高等问题,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造成了很大困扰。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必要的隔离措施导致一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无法面对面地履行纸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行为。

因此人社部出台文件,允许企业与员工签订另一种书面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选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形式时,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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