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21日起,本公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地产
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注:对旗下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持有的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股票招商地产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72,683,021.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195,083,466.07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认购确认单。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及恢复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遇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即由于一个或多个市场暂停交易,致使本基金资产净值40%以上的资产无法交易或估值,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该日是否作为开放日。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2015年12月25日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并于12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