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
天津社保代理,社保代缴,天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延长了
2020-07-08 09:47  浏览:20

 

关键词:天津社保代理,天津社保代缴,代买天津社保,代办天津社保,天津职工社保代理,天津分公司社保代理,天津办事处社保代缴,天津个体户社保代理,天津劳务派遣服务。

天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延长了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抗风险、渡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本市延长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免征企业

免征到年底

对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免征企业,在免征期间不予补贴。

减征企业

减征到6月底

对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等)(以下简称“减征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减征企业,在减征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应减半。减征企业5月份、6月份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与7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企业

可继续申请缓缴

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人数减少不超过2020年1月份参保缴费人数5.5%(不含新增退休)的,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减免政策执行期内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免征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12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减征的大型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6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缴时间最晚为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填写《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申请表》,提供与参保职工协商一致的凭证材料,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核实企业情况,并与市人社行政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共同审核后,反馈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缓缴企业签订缓缴协议、办理缓缴手续。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代理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奉化道交口东北侧晶采大厦2-2704-06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