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景顺长城基金今天净值查询炭打一字
2023-08-03 00:53  浏览:39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成立于2013年9月6日。产品的具体特点可总结为如下四个方面:

1. 定期开放,增强收益。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封闭运作一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封闭运作保持了基金规模的稳定,使基金可通过配置较长久期的债券资产提高投资收益。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2日进入开放期,共开放10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2日至15日,开放期内同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 纯债投资 风险更低。本基金专注投资债券类资产,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风险更低,收益更稳定。

3. 每季分红,落袋为安。本基金在符合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定期进行现金分红,力争为持有人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成立以来截止2017年10月27日,长城增收A类分红次数为12次,每份累计分红金额0.254元。C类分红次数为10次,每份累计分红金额0.228元。

4. 分类收费,赎回免费。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A类基金份额认/申购时收取前端认/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基金资产中提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申购费。两类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

业绩表现

长城增收A(000254)

长城增收C(000255)

数据来源: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数据截止20170630)

费率结构

注: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长城增收常见问答

长城增收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长城增收成立于2013年9月6日,每个封闭期为1年。

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指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

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自2016年11月1日起,进入第四个封闭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自2017年11月2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第四个开放期,共开放10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2日至15日,开放期内同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债券市场、债券品种、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控制系统性风险。同时将择机利用债券回购交易放大组合债券资产杠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增强基金整体收益。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的投资范围?

长城增强收益属于纯债型基金,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长城增强收益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分配次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3、分配比例: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分配条件:若截至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份,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5、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红。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同时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资料仅为宣传用品,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本产品由长城基金发行和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