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高萍)9月3日晚间,美锦能源(000723)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9月1日美锦能源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近日收到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吕梁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据了解,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月17日向吕梁中院提出申请。经吕梁中院审查,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借款人山西高科磁电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美锦集团等相关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约5245.83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根据美锦集团陈述,美锦集团为上述存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保证人。
数据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美锦集团持有美锦能源股份数量约31.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9%;美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和保管状态的股份数量约为30.78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99%,占公司总股本的74.96%;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约为772.0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4%,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冻结开始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冻结解除到期日为2020年5月16日。
美锦能源称,美锦集团等相关被申请人将与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就此问题进行沟通,并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美锦能源表示,将敦促美锦集团和相关公司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崔启斌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