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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长罗德忠受贿案纪实纸短情长歌词
2023-07-26 00:39  浏览:24

  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长罗德忠受贿案纪实

  一名"好官"的落马

  ----------------------------------------发布时间: 2007-12-10

  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1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长罗德忠受贿一案。公诉人指控:罗德忠利用分管矿业的职务便利,为矿老板姚思峤谋取采矿权,并因此多次受贿,累计金额达130万元。在法庭上罗德忠承认,确有收受姚思峤金钱一事,也流露出非常追悔的态度,但却声称这属于接受朋友私人馈赠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且金钱已全部退还。其辩护人也为其做了无罪或罪轻辩护。经过半日的审理,昆明中院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副市长与矿老板之间的“采矿权交易”

    公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在担任普洱市副市长期间,罗德忠利用其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的职务便利,于2004年7月间,将云南财经大学停薪留职人员姚思峤介绍、推荐给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肖建伟(另案处理),并安排肖为姚思峤在设置矿权和矿业开发等方面提供便利。

    在领会了顶头上司罗副市长的授意后,肖建伟很快就安排矿管科原科长赵吉才(另案处理)选择推荐几个矿点给姚思峤。2004年8月30日,姚思峤在普洱市注册成立了“思茅九鼎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姚投入。公司股权登记时姚思峤“知恩图报”,将公司22%的股份记在罗德忠的名下。

    没过多久,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肖建伟就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矿管科原科长赵吉才指使景谷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原股长方世福(另案处理),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为姚思峤办理了景谷县凤山乡登海山、满坡-凉水箐两个铜矿的采矿权。之后,还利用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的职务便利为姚推荐矿点,为思茅九鼎矿业有限公司上报审批探矿权提供帮助,让思茅九鼎矿业有限公司轻易就取得了景谷县小正兴、景谷电站、思茅区(原翠云区)大兴坡铜矿和景谷县下武燕金矿共4个采矿权。

    拿到采矿权后,姚思峤的思茅九鼎矿业有限公司从未实际进行过勘探、开采,因为公司没有那个资金,姚便决定通过转让矿权谋取暴利。

    第一次转让是2005年3月,姚思峤找到景谷的一家规模较小的矿业公司,以合作开发的名义,以135万人民币的价格将景谷县凤山乡登海山、满坡-凉水箐两个铜矿的采矿权“卖”给了对方。这笔生意出了一点麻烦,双方产生过一些争执,最后,姚思峤实际从该公司拿到了132万元的转让费。

    第二年,姚思峤又敲定了一家水电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对方愿意以6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有偿转让取得他手中的景谷县小正兴等4个矿点的采矿权。

    此后,罗德忠授意姚将自己名下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地上附着物作价45万元转让给他,在未付分文的情况下,姚写了一张50万元的假收条交给他。事后检察机关查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于2007年1月,以协议转让的形式,转到罗德忠指定的其弟罗某某的名下。

    此后罗德忠分四次接受了姚思峤送来的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笔15万元的,还是出差到昆明开会时在宾馆里收的。

    有人惋惜:罗德忠本是一名颇有政声的“好官”

    在开庭审理期间,几名罗德忠的同事和部下前来旁听。有人惋惜地说:“罗副市长本来是个好官,年轻有为,没想到会落到这步田地。”

    据他们说,罗德忠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平民出身,靠自己的勤奋努力,一步步从基层干起,42岁就升到副厅级干部位置上。他热情能干,为人谦和,也曾经是为政清廉的官员。一位他多年的同事说,他从未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给亲属、子女安排工作,逢年过节也不接受人们的馈赠宴请。许多地市级官员在昆明都有第二套房子,而罗德忠却没有,家里的摆设也很一般。

    罗德忠的履历表似乎也印证了人们的说法。罗德忠出生在普洱市墨江新抚乡新塘村,那是一个位于哀牢山深处的高寒贫困山区,其童年时光几乎都在半饥饿状态中度过。因为太想摆脱这种过于贫困的生活,他学习非常勤奋。从思茅财贸学校毕业后,罗德忠进入老家所在的墨江新抚乡财政所,做了一名普通的会计。热情、勤奋又聪明的他,很快赢得了同事们和上级的好评。之后,他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位子越坐越高:财政所所长、乡长助理、乡长、墨江县财政局局长、县副县长、县长,一直到思茅市副市长,思茅市改名为“普洱”后,他继续担任普洱市副市长。

    在法庭上,罗德忠为自己接受他人巨款辩解,把云南财经大学停薪留职的姚思峤说成是自己的“校友”,并且表示帮姚思峤只是出于这层校友之间的情份。而姚思峤给他的钱则是朋友间的馈赠,“我和姚思峤十几二十年的朋友了,这点钱不算什么。”

    反腐专家提示:平民出身的官员戒之在贪

    云南大学一位长期从事犯罪学研究的专家认为,干部出身的官员戒之在狂,平民出身的官员戒之在贪。前者有父辈的从政背景,从小接触的是上层社会的熏陶,加之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目光远大,所以从政之途顺风顺水,一片坦荡。但从中也埋下祸根,就是好高骛远,办事浮躁,不知稼穑之艰难,不知民间之疾苦,有目无下属、脱离群众的倾向,他们常犯的错误是政治性的或决策性的,如职务犯罪等等。而平民出身的官员是靠自身的努力,从基层一步步上升的,他们了解底层社会,有实际工作经验,作风平实。他们从政之初,都是谨小慎微,克制自己各方面的欲望。但当升到一定高位,特别是掌握一定实权后,就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而落马。罗德忠就是典型的范本,也包括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庭。

    这位专家分析,人的欲望如同野马,被束缚久了,一旦放松缰绳,就会“撒野”。这缰绳,一是自我的约束,二是法纪的监督,为了实现升迁,为了最初的理想,还有从家庭和学校得到的最朴素的道德教育,他们不敢跨越雷池。而一旦身居高位,手握重权,从乡野来到城市,面对掌声笑脸、前呼后拥、香车宝马、灯红酒绿的环境,就会渐渐放松警惕,将法纪与道德置诸脑后,被诱惑收买。他们有的要追求与自身地位相匹配的财富,有的为了退休后还能维持“高品质”的生活,还有的是为儿孙计(自己是苦出身,不能让自己的子女再受自己受过的苦),就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一些人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们用非法手段获取的不义之财筑起了安乐窝,但从此丧失了内心的平静,丧失了安全感,生活在恐惧和良心谴责中;而一旦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不仅财产不保,个人也从此丧失了尊严和自由。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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