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杨散逸】
近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六项专项扣除后又增加了新的第七项扣除,对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它和原来六项扣除中的子女教育相衔接,就可以使一个孩子出生后,从婴幼儿时期(3年)到学龄前教育(3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阶段教育(3年),直到高等教育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一路读下去,父母每月每孩可以税前扣除1000元。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以我作为父亲的经验看,由于三岁前需要配方奶粉、纸尿裤等婴幼儿用品,其日常花销可能比义务教育孩子的还要高,当初以子女教育的名义加计扣除,而对三岁前的孩子不允许扣除,其实有些过于咬文嚼字了,现在这样也算是亡羊补牢吧。
但是看到很多说法认为,这是提高我国生育率的优惠政策,那我觉得这种个税加计扣除只能是“取不足补有余”了。
首先,根据婚姻状况或者子女数量进行税收加计扣除的方法在国际上很常见,从实际意义上来讲属于一种“单身税”。但是,比较结婚或者生娃对生活质量可能带来的巨大下降,这种税收扣除的效果可谓是杯水车薪,东亚地区的日本、韩国这几年都和我国一样有或明或暗的各种形式“单身税”,但是人口生育率却都没有回头上升的迹象。
总体而言,税收手段在这方面的效果并不理想,而我国选择的形式可能更难发挥作用,因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普遍征收的,纳税人数比例太低。
这里涉及中国税务部门最“神秘”的数据——个税纳税人数。按理说这种宏观数据不涉及纳税人个人隐私,甚至应该公布不同收入纳税人数的比例,帮助计算基尼系数,也为起征点调整提供依据。但是这个数据却一直神秘地未曾明确公布过。
目前比较近的个税纳税人数信息有三个:
首先是2015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京华时报》专访时提到:“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
其次是2018年8月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广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程丽华副部长说:“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是42462万人,也就是说,这次修法将使个税纳税人从18683万人减少为6369万人,减少12314万人。
最后是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1月30日通报:“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首月,也就是10月份,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其中工资薪金减税304.1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如果用前面从44%降至15%这个比例推算,6000万人占29%,则现在的纳税人是3000万左右,改革之前纳税人为9000万。
虽然18683万人、9000万人和2800万人差距极大,但是我相信他们都是真的,只不过只是部分的真相而已。
首先,财政部说的18683万人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工资收入比例反推的,数据和税收这种真金白银的东西差距极大并不奇怪。
其次,十月6000万人申报收入在3500-5000两个起征点之间应该也是真的,而且2011年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纳税人数也说是减少了6000万。这里面除了部分真正处于这一区间以外,有一些是收入不到3500但是不缴纳或者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提高起征点后按照5000申报并不增加社保金额,可以无成本地逃税;另外一些是本来收入就超过3500甚至5000,一直在拿发票列支等手段逃避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对提高这部分可以不用找发票了。
最后,贾康先生说的2015年有2800万人纳税应该就是当时的纳税人数,但是短短三年个税工资纳税人数上升到6000万或者9000万我觉得应该不大可能。
与此同时,2019年起开始六项扣除,假设纳税人是本人独生子女,有一孩,有房贷这种标准配置,即使房贷和子女抚养费都与配偶均摊,那么他每月可以抵扣的金额是2000+500+500=3000元。而这次起征点只调整1500元就使纳税人减少为原来的三分之一,那么假设起征点调整后,我国个税纳税人从9000万减少6000万变为3000万,专项扣除后还有多少人?
再通过其他数据比对验证:由于目前我国个税免征额为六万元,再加上专项扣除,基本上要收入达到十万左右才需要纳税。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
同时总理在2020年说6亿人收入低于一千元,在同一组统计源中,月收入高于5000元的是7250万人,如果再计算加计扣除每月3000元,也就是每月收入达到8000元水平的话,估计纳税人数要低于4000万人。
如果再考虑应税所得额3000元以下3%税率,也就是月收入高于11000元,每月个税纳税高于90元的人估计不会超过2000万人。
所以,按照现行税法,加计扣除一个年收入十万以下[(5000+3000)*12=96000免征额+专项扣除]的人,多生几个娃都一分钱也不减税;月入一万元、年收入十二万的多生一个娃,一年可能只减360元(1000*3%*12=360),可能也就够全家出去聚餐一次;百万年薪的倒是一年能减5400元(1000*45%*12=5400),可能够他一个月油钱。
问题是财政到底应该给谁去补助?假如把一切减免税看作广义的财政补助,那么等于是政府在给高收入者提供补助而对低收入者视若无物。
我们都知道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效用递减原则,同样的产品消费越多效用越低,钱本身也适用这个规则。百万年薪的5400元可能只是一顿不太奢侈的大餐,而低收入者的5400元可能就是一个家庭半年甚至一年的生活费。
所以在没有普遍征收个税的情况下,这种加计扣除的减免可能都是负激励。就像发买法拉利的五十元代金券的段子,能用上的不在乎这点钱,在乎这点钱的又根本用不上。
那么如果想通过财政手段促进生育率该使用什么方法呢?我觉得攀枝花的做法值得借鉴。
2021年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详细解读了攀枝花市《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新政中“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这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我觉得相比个税的儿童教育和婴幼儿照护加计扣除,这种补贴才是刺激生育的正经方法。虽然这种“阳光普照”的补贴方式无法精准做到仅对有需要的人补贴,还是有高收入阶层也被包括在内。但至少最需要的人收到了补贴,而不是像个税的专项扣除那样,给收入越高的人补贴越多。
当然,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人口生育率下降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21年末全国人口14.126亿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0.034%”,显示我国人口很快将达到最大值。
但由于我国并不是一个高收入国家,如果还想挽救生育率的话,可能对多胎家庭给与财政补助还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但是,如果想通过个税加计扣除这种办法来实现,恐怕只能是取不足补有余的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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