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单位GDP电耗为726.85千瓦时/万元。
以用电量进行排序,排在前十的省份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河南、新疆、四川、福建。
广东全社会用电量为786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8%,反超山东,跃居全国第一;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369.67亿元,单位GDP电耗为632.52千瓦时/万元。
山东全社会用电量为7382.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8%,位列全国第二;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095.9亿元,单位GDP电耗为888.48千瓦时/万元。
江苏全社会用电量为710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位列全国第三;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6364.2亿元,单位GDP电耗为610.25千瓦时/万元。
展开全文浙江全社会用电量为5514.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7%,位列全国第四;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516亿元,单位GDP电耗为750.06千瓦时/万元。
河北全社会用电量为429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9%,位列全国第五;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91.3亿元,单位GDP电耗为1063.43千瓦时/万元。
内蒙古全社会用电量为39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位列全国第六;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14.2亿元,单位GDP电耗为1929.15千瓦时/万元。
河南全社会用电量为3646.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2%,位列全国第七;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887.41亿元,单位GDP电耗为619.3千瓦时/万元。
新疆全社会用电量为353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位列全国第八;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00亿元,单位GDP电耗为千瓦时/万元。
四川全社会用电量为327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位列全国第九;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850.79亿元,单位GDP电耗为608.13千瓦时/万元。
福建全社会用电量为2836.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2%,位列全国第十;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810.36亿元,单位GDP电耗为581.16千瓦时/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