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75,960,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9250%。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627,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展开全文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5,483,0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1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77,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2%。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李铁松先生、梁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明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2、选举杨桂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3、选举刘友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4、选举杨桂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5、选举李铁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6、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2、选举张兰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3、选举黄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5,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2,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信平女士、孙康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魏宁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曹信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2、选举孙康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5,94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08,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0,332,591股)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623,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23,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于汉瑛律师、杨帆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魏宁波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曹信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信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曹信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和董事梁勇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明燕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桂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杨明燕女士
成员: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万勇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黄宾先生
成员:黄宾先生、万勇先生、杨桂军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万勇先生
成员: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杨明燕女士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万勇先生
成员: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刘友财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会委员资格。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刘友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李铁松先生、宋战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梁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明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继续聘任张红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红江先生已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631-8549156
传真:0631-8545018
电子邮箱:zhanghj@weidapeacock.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张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丛凌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丛凌云女士已于2020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631-8549156
传真:0631-8545018
电子邮箱:cly@weidapeacock.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刘友财先生,生于1966年,专科学历。曾任文登精密机床附件厂副厂长、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友财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持有本公司67,5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铁松先生,生于1965年,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文登金利机械有限公司检查科科长、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铁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宋战友先生,生于1973年,硕士学历,会计师。曾任山东威海进出口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国际市场开发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威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威海市大有正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达销售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威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威海市大有正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达销售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德迈科电气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施先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宋战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是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杨桂模先生是翁婿关系,与公司董事杨桂军先生是侄女婿、堂叔关系。除此之外,宋战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梁勇先生,生于1973年,高中学历。曾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经理、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明明先生,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因塔思(威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3月,加入公司,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红江先生,生于1979年,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销售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张红江先生已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红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芳女士,生于1973年,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丛凌云女士,生于1992年,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学双学位。曾任职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威海人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9年3月,入职公司证券部;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丛凌云女士已于2020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丛凌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