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甲方”)与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投基金”、“乙方”)于2021年11月17日达成了《股份转让意向书》,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约85,813,195股公司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5.78%)转让给铁投基金。若前述股份转让事项最终完成,铁投基金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986,09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股份转让意向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进展情况
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向交易双方函询,2022年2月18日收悉双方回函,双方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如下:
截止回函日,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铁投基金已就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进行完善,正在履行内部程序。交易双方拟继续尽快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就本次股权转让方案、交易价格及相关细节进行磋商,交易双方确认自函复本公司之日起30日内不单方解除于2021年11月1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书》。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最终达成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等为先决条件;最终的股份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条款将在后续双方签订的正式文件中约定。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持续督促股东及时披露进展,公司亦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