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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原来爱上贼大结局
2023-07-17 10:54  浏览:33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文元先生、马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根据当前阶段证券市场的宏观情况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2月22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已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详见《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聘任方健为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协议签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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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草案规定,本计划管理方式为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于2018年5月15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为3,0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购买均价为9.254元/股,成交总额为28,434,255.8元。本计划锁定期为自2018年5月16日起12个月。本计划的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即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

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1年2月22日止。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2年2月22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根据当前阶段证券市场的宏观情况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本计划的2/3以上份额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2月22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聘任监察审计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与提名,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方健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方健先生简历如下:

方健: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担任无锡金樽嘉禾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担任无锡市红光标牌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8月至2021年2月担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会计、总账会计,2021年3月至今担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港机事业分公司审核结算部负责人,现聘任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方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

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终止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调整,拟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同意解除2020年11月16日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终止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通州湾示范区产业发展协议(试行)》(简称“《产业发展协议》”),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亿元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按照规划,项目用海面积合计约158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准为准),项目达产后具备年产200台智能轨道吊、24台智能轻型岸桥的生产能力。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本次《产业发展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三、终止项目的原因

由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行业发展受到了较大冲击,未来的不确定性较大,项目开展的时机条件尚不成熟,同时综合各方面因素,公司拟终止“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经公司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20年11月16日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

四、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根据项目实际,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2020年11月16日甲乙双方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除本协议约定事项,《产业发展协议》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各自承担在《产业发展协议》订立至解除期间产生的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损失。

五、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终止,是由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调整,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项目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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