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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繁殖的近义词
2023-07-16 10:55  浏览: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2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2月18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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