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分包业务并为其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及二十二号线的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分包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白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安”),并根据《运维合同》的约定为白云机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的业务合同总金额合计为55,859.9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现补充披露如下:
针对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白云机安提供的担保,白云机安的其他股东陈荣章、李桂华、陈荣耀、叶树明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同意按照其所持白云机安的股权比例在公司为白云机安提供担保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