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家税务总局: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2021年度汇算晋朝历史
2023-07-15 20:49  浏览:30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整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根据计算公式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已预缴税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