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中所提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业务承接能力
公告显示,司农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250人,合伙人17人,注册会计师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人。司农所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司农所结合目前已承接及拟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专业人员配备及其行业专长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承接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能力。
回复: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出具的说明,截止2022年1月26日,司农所共承接了18家A股上市公司(含已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9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6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3家。
为了顺利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截止2022年1月26日,司农所从业人员增加至268人、注册会计师增加至105人,其中:合伙人17人、内核部8人、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1人。司农所从业人员提供过审计服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司农所已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为应对重大复杂事项配备相应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
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如期进展,司农所安排了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共计16人(以下简称“项目组”),主要人员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翔鹭钨业(证券代码:002842)、星辉娱乐(证券代码:300043)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宏辉果蔬(证券代码:603336)、好太太(证券代码:603848)等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服务,有10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高级经理,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翔鹭钨业(证券代码:002842)、星辉娱乐(证券代码:300043)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翔鹭钨业(证券代码:002842)、好太太(证券代码:603848)等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服务,有13年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三雄极光(证券代码:300625)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三雄极光(证券代码:300625)等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服务,有10年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展开全文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除上述人员外,项目组还配备13名现场外勤审计人员,项目组主要成员曾为本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服务,并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审服务,多名现场人员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且司农所将根据实际工作量及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增派人手。
综上,司农所具备了承接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能力。
二、关于年审具体安排
你公司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而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补充说明司农所对你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计划、目前审计进展情况、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等。
回复:
公司本次更换年度财务审计的服务机构系因原审计服务团队更换任职机构所致。由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离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司农所,原团队人员在司农所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以保持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项目组已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进驻公司现场进行承接前的尽职调查,同时为了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已就2021年年报审计计划与司农所进行了沟通,司农所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了承接前的尽职调查,并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2021年12月15日,司农所质量控制委员会召开立项会对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诚信等进行了讨论、分析评价,就项目组的确认、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审计计划等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承接该项业务;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9日,项目组结合尽职调查情况对公司在全国各地项目业务经营的主要资产实施了监盘程序,并对项目业务开展情况实施现场观察及访谈程序;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3月15日,项目组已进驻公司现场,逐步展开了实质性阶段的具体工作,有计划的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
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6日,项目组拟就相关审计具体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沟通、初步确定报告类型及披露事项、完成审计报告初稿编制并提交审核、完成内核质控流程,出具正式报告。
根据上述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计划,司农所有充分时间保证侨银股份2021年审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三、关于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
请补充说明华兴所与你公司、司农所前期沟通过程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争议事项或其他导致未能续聘的情形,请报备司农所和华兴所的书面陈述意见。
回复:
2021年12月,司农所就拟承接本公司审计业务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如下事项:“1. 是否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2. 贵所与该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 贵所向公司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4. 贵所认为导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回复如下:“1. 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2. 我所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3. 我所未发现公司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鉴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本所,公司考虑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再聘请我所担任2021年度会计师”。
根据上述前后任会计师沟通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争议事项或其他导致未能续聘的情形。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