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4,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用于为其股东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保证。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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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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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股份质押后,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经落实,国投集团本次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等措施加以应对。
5.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投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