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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夏达结婚了吗
2023-07-13 00:39  浏览:4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松风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2年2月21日届满。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林琪先生、陈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林琪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翔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内容:2021年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面临了诸多不确定性与挑战,同时水表行业整体发展节奏未达预期,公司面临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与冲击。面对种种不利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的努力和全体员工的奋斗拼搏,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仍处于水表行业领先地位。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但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确实不及年初预期,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环境相匹配。因此,拟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展开全文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其它文件中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修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监事陈翔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3年1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等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2月2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世豪先生、张琳女士、王宗辉先生、徐云先生、王开拓先生、赵绍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唐绍祥先生,包建亚女士、马思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上述候选人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林琪先生、陈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张世豪先生,男,194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8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会主席、副厂长、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233,6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95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世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琳女士,女,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宁波洗衣机厂会计;1992年12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会计、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再保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256,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先生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宗辉先生,男,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6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技术员、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国际贸易部副经理;2000年9月至2013年1月,历任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307,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3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徐云先生,男,195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计划科调度员、办公室副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徐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48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2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开拓先生,男,196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77年4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模塑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小表厂厂长;2000年9月至2020年2月,历任公司机芯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开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81,8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5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开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绍满先生,男,196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设计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分厂厂长、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兼任国际贸易部经理、研究所所长;2000年9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技术副总监、水表研究院副院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绍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812,0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7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绍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唐绍祥先生,男,195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经济学教授。1989年6月至1998年11月,历任宁波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系主任;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宁波大学管理学系系主任;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大学科技处、研究生部处长、常务副主任;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2005年8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20年9月至今已退休。

唐绍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包建亚女士,女,1972年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建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马思甜先生,男,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讲师。1987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年6月至1998年10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8年11月至今,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

马思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监事候选人

林琪先生,男,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人、整机厂厂长助理;2000年9月至2008年,历任公司整机厂副厂长、整机厂厂长、大表厂厂长;200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3,8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翔先生,男,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宁波水表厂国内贸易部,2005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助理,2006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常务副部长,2007年至2019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现任销售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6,5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6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案还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事项已经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点尚未考察完毕和最终选址,且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存在困难,因此当时公司结合疫情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月延期至2022年1月,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推进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积极克服困难并完成40家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点的初步建设。由于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的宏观政策调控风险,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先期用“以租代买”的方式实施部分原先准备购买办公用房实施的营销与服务网点建设。公司将进一步考察相关网点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是否进行办公用房的购置;此外,由于部分服务网点在正式运营前所需要的相关设备为定制化产品,交付周期相对较长。截至目前,该项目整体来看并未完全达到公司预期的可使用状态。

因此,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了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延长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形式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3年1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等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不会对上述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拟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55%,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51.86%。

公司未来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收益将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经审查,公司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松风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2年2月21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世豪先生、张琳女士、王宗辉先生、徐云先生、王开拓先生、赵绍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世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宗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徐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王开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赵绍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2年2月21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唐绍祥先生、包建亚女士、马思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唐绍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包建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马思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内容:2021年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面临了诸多不确定性与挑战,同时水表行业整体发展节奏未达预期,公司面临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与冲击。面对种种不利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的努力和全体员工的奋斗拼搏,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仍处于水表行业领先地位。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但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确实不及年初预期,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环境相匹配。因此,拟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其它文件中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3年1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3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1,080,0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80,03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3.83元/股,过户股份共计1,080,0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2021年至2023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内容

公司将延长锁定期及存续期,第一个解锁期由12个月后调整为24个月后,第二个解锁期由24个月后调整为36个月后,均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且两期解锁比例不变,则存续期对应由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考核年度顺延一年(即考核期为2022年、2023年),同时降低目标值,对2021年业绩不予以考核。除上述调整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还对方案中的窗口期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存续期、锁定期修订前后对比:

2、业绩考核指标修订前后对比:

三、2021年至2023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2021年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面临了诸多不确定性与挑战,同时水表行业整体发展节奏未达预期,公司面临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与冲击。具体情况如下:

1、宏观环境发展不利:制造业面临严峻形势

2021年国家制造业整体形势面临巨大挑战,年初至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波动,同时电子元器件等生产物资缺乏,公司面临较为严峻的生存考验。根据第三方公开数据,同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第三季度以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呈现逐季下滑态势,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仅略高于10%。而公司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增速高于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均值。如需达到原设定业绩激励目标,公司需保证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5.7%,在上述宏观环境下,该业绩目标实现较为困难。

2、行业景气度不佳:地方政府明细政策未落地

“十四五”开局以来政策换新,在中央下达框架性文件的指导下,各地促进行业利好的明细政策正在进一步制定与出台落地过程中。一方面表现为政府专项、水司大型招标项目数量相较于去年同期同比有所减少;另一方面,2020年12月《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对行业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即取消水司相关工程类改造不合理收费。该政策自出台后快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施,给各地水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回笼压力,导致部分工程项目开展节奏滞缓,部分地区水表项目因此延期。

此外,前几年,尤其是2019、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水表行业相关的利好政策,对行业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促进作用。而截至2020年底,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关政策指引已基本结束,“十四五规划”相关明细政策仍在出台制定中。其中2021年,与水表行业最为利好的两大政策主要为:2021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两大办法,于10月正式实施。目前仅上海地区推进落地较为顺利,其他地方仍在细化落实过程中,因此该政策带来的需求释放与项目落地所产生实质性利好还未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

3、产业环境影响:物联网推进速度趋缓

目前国家新基建投资仍处于逐步复苏中,而NB-IoT窄带物联网、5G等通信基站建设也同样慢于原计划进度。工信部明确2021年我国将新增5G基站超过60万站。根据可查数据(2021年半年报),三大运营商资本开支仅为小幅增长,5G基站建设进度呈现滞后态势。

鉴于公司主流产品即NB-IoT智能水表是作为物联网行业垂直细分领域的应用场景之一,其安装使用需以地区物联网网络是否实现传输覆盖为前提。因此通信技术的产业环境的发展速度趋缓对公司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4、疫情影响不断:延迟招标与确认收入

2021年国家各城市地区仍不间断性地受新冠肺炎疫情余蕴扰动,部分重要城市客户地区出现延迟招投标、或中标后延迟下订单、或生产完却无法收发货等现象。同时,公司生产销售的智能表到货后,还需入户安装调试,在疫情影响下,各地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收入确认节奏进一步滞延。

5、不可控事件频发:限电政策、内涝灾害等

2021年7月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极端强降雨,多个地区城市发生严重内涝灾害,造成多地道路、铁路被淹,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其中,公司部分重要客户处于灾区地段,影响业务拓展与产品及服务交付。

2021年10月,公司接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通知,要求降低用电负荷。为积极响应国家“能耗双控”政策要求,公司从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全力配合当地政府限电政策,导致公司部分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减少。公司虽通过合理优化生产组织,调整生产工序时间等举措积极应对,但仍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公司供货产能与交货期。同时,公司上游供应商也均不同程度地受到用电管控,影响时间周期约2个月。

面对上述种种不利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的努力和全体员工的奋斗拼搏,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仍处于水表行业领先地位。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但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确实不及年初预期,原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环境相匹配。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原持股计划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较难达成。如因非营业因素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解锁,对员工在考核年度的努力付出较不公平,且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相悖,不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方案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和调整。修订后的业绩考核目标略高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水平,能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及经营现状。同时,在当前大环境形势下仍然是一个具有一定挑战性的业绩目标,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其它文件中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其他相关文件中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采取的措施。本次修订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留住并激发公司员工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修订事项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其它文件中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修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50.4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88.7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9,931.65万元(未经审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32,774.34万元(未经审计,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经审查,公司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 荪湖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8日

至2022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于议案1:陈翔等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关于议案2:公司董事张世豪、张琳、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监事林琪、陈翔、陈海华及高管徐大卫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 355 号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贞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7376630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 355 号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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