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5:00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240,894,2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78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7,716,1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58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3,17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22,958,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5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9,780,4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3,17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5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方梓斌律师、高严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展开全文(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7,934,203股,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监事郑小勇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01,6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7032%;反对75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29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201,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032%;反对7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9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梓斌律师、高严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