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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刘特身高
2023-07-10 10:46  浏览: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9日、1月20日、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9日、1月20日、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受疫情影响,截止目前,公司所管辖景区暂未开放,演出等经营项目暂停。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随时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号)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回复。公司将努力沟通协调力争2022年1月底前回款3.5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回款1.3亿元。受疫情影响,2022年1月1日至今,公司尚未收到回款。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回款1.3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3季度报告净利润-2,409.48万元,扣除非经常行损益后的净利润-4,140.47万元,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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