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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李宗伟个人资料
2023-07-10 00:48  浏览:2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山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餐厨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江山餐厨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江山餐厨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山餐厨公司因投资、建设江山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江山餐厨项目”)需要,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2022年1月20日,公司和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600KB22BG1JHE),愿意为江山餐厨公司与宁波银行于2022年1月18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07600GK22BG1N2I)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11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即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4亿元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述两项担保事宜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21年12月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山餐厨公司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注册资本1,3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江山餐厨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礼贤村市后塘沿60-2号;法定代表人:项鹏宇;营业期限:2016年5月27日至2046年5月26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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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依所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发生期间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500万元。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江山餐厨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江山餐厨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江山餐厨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江山餐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江山餐厨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578,345.22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75,438.1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53,783.35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5.5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50.1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600KB22BG1JHE);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07600GK22BG1N2I);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江山餐厨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江山餐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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