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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可有可无的意思
2023-07-09 20:51  浏览:33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2-04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扎西尼玛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6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2-06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展开全文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9,242.79万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历史交易情况,并结合市场预测情况,公司按照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可能与实际关联交易情况存在差异。如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预计金额,若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就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将待公司2021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1、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吉罗布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规划路2号(东西走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物品)的加工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开发和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藏建集团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221亿元,资产净额为105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7.07亿元,净利润为8.98亿元。

藏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2、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珍

住所:拉萨市夺底路16号

注册资本:92,700.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4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投资;停车场服务;建筑安装设备、工程机械、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与本公司有关的产业投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物资管理;建筑工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天路集团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526,308万元,资产净额为870,97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34,905万元,净利润为88,220 万元。

天路集团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西藏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吉次旦

住所:拉萨市扎基路11号工程四队出租房14栋1单元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家政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934.93万元,资产净额-36.3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726.56万,净利润为-15.50万元。

西藏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天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4、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灏

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建材、文化、旅游、健康、科技、信息产业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建材产品销售(不含钢材木材);现代物业管理(不含保安业务);农牧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71,458万元,资产净额为51,24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7,003万元,净利润为-734万元。

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5、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维本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

注册资本:56.185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9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百货、建材销售;土地租赁;房产中介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不含爆破作业);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维护;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030万元,资产净额为-51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130万,净利润为206万元。

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6、西藏高争集团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高争集团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旦增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2幢3单元36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建辅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高争集团建材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34,634.93万元,净资产为2,645.7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0,144.64万元,净利润为589.43万元。

西藏高争集团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7、西藏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位

住所: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

注册资本:6,613.02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开采砖瓦用砂、石灰岩;灰砂砖、加气混凝土、石灰粉、碎石加工;建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4,270万元,资产净额为8,29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139万,净利润为244万元。

西藏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8、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灏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工业园区消防演练基地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石制品、荒料石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设备制造;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石渣骨料加工及销售;石材质量检验服务与咨询服务;建筑幕墙的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5,130万元,资产净额为5,01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净利润为14万元。

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9、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福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屋拆迁服务;财务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829万元,资产净额为1,78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223万,净利润为-134万元。

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0、甘肃恒拓藏建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恒拓藏建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103-04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耐火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钢压延加工;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贸易代理;仓储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恒拓藏建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成立,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1、西藏建投城乡环卫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建投城乡环卫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平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11号投资大厦4层工位WGZW4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及运营;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可再生能源与城乡建筑一体化开发及应用;装配式建筑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旅游基础设施开发运营;物业服务与管理;污水治理与处理;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用品的销售;市政环卫、园林绿化;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环保设施设备销售及运维;改装车销售、生活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生活垃圾焚烧运营管理;道路清扫、收集、清运、处理的服务;自来水厂的运营维护和技术服务;供暖运营服务及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建投城乡环卫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30,526.84万元,资产净额为360.7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704.40万,净利润为112.58万元。

西藏建投城乡环卫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住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注册资本:27,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8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5月12日);仓储服务;包装物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4.72亿元,资产净额为9.02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56亿元,净利润为6,162.37万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3、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乃鑫

住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胜利街

注册资本:6,659.26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7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爆破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矿山机械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矿石销售,选矿,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森林防火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4.70亿元,资产净额为2.13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89亿元,净利润为3,978万元。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为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1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租赁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水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商务服务业;(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429.63亿元,资产净额为98.91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14.90亿元,净利润为5.46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白永生兼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6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出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及出租、承租资产等,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2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多吉罗布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3名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2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9,242.79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确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证券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22-07号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因连任独立董事已满6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在公司所任一切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增补徐扬先生、梁青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徐扬,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曾经担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要专业领域涵盖项目融资、公司融资、资产重组与并购、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并购等。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青槐,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勘测设计自动化研究室主任,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交通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交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北京交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轨道交通分会副秘书长,《都市快轨交通》科技期刊理事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线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综上,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计划于2个月内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2-03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林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临2022-05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6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罗会远先生、逯一新先生于2022年1月7日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并与近日收到两位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将增补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徐扬、梁青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22-07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地点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及议案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22-05号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勘院”)、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建投”)、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三局”)、成都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洺悦地产”)、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建筑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共同组建联合体参加青白江欧洲产业城中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中标,本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约9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即项目资本金约为29.4亿元。

投资金额:联合体各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欧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4%,即公司首批需出资2,800万元。按对本项目资本金29.4亿元估算,公司共需出资不超过4.12亿元。

其他说明:此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一、项目基本概况

公司与成勘院、西部建投、安能三局、洺悦地产、电建建筑集团、水电五局共同组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中标,本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约9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即项目资本金约为29.4亿元。本项目北至达成铁路复线、规划成三铁路,南达城南高速,东临龙泉山,西毗福洪场镇,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项目拟建房建项目约6个、市政道路约10公里,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含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水域景观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人才公寓、租赁型住房、培训中心、星级酒店等,最终实施面积和四至界限,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测面积为准。本项目业主为蓉欧公司。

2022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二、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41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01-13

营业时间:2005-01-1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施工;工程测绘;工程总承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安蓉路4号

法定代表人:卢明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0-09-24

营业期限:2019-10-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业及民用建筑、铁路、公路、港口、桥梁、隧道、河道、航道、机场、电力、城市轨道、机电、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输变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水污染治理,爆破工程的专业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安全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检测试验服务;商品混凝土销售;钢结构施工及销售;金属结构施工工程安装;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及维修;地质灾害治理;地震灾害预防服务和紧急救援服务;房地产开发、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批发零售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批准或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2828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文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09-12

营业期限:2020-09-1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国家重大专项工程、能源电力工程、水资源与环境工程的投融资与建设管理及运营服务、相关工程技术研发、物业管理、资产管理、酒店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四)成都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海昌路169号19栋1层5号

法定代表人:牟家骅

注册资本:6,9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12-18

营业期限:2017-12-1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销售:建材、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法定代表人:常满祥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2-10-19

营业期限:2008-10-2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装电力设施;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安装维修水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起重机、锅炉;销售包装食品、酒;销售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建筑设备租赁;内墙壁板、砂石加工;机械设备维修;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家具、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绿植花卉;仓储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机票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工业用电炉、多功能民用节煤除尘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锦华路三段13号

法定代表人:贺鹏程

注册资本:199,169.0518万元

成立时间:1984-06-20

营业期限:1984-06-2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氧气零售;医用气体(液态氧气分装);氧气气瓶充装;气瓶检验(限氧气、二氧化碳);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大中型客车维修,货车维修(含工程车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整车大修));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非学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与维修;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输变电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水污染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土地整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生产建筑材料;输水管产品生产;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仓储业;租赁业;机械设备维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质检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造林和更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物拆除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成都国际铁路港现代物流大厦A区4楼A0401号

法定代表人:朱章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11-24

营业期限:2018-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园区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经纪;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及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2、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

3、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

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三)

5、成都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四)

6、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五)

7、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六)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本项目城市合伙人,和乙方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工作,具体从事本项目投融资、开发建设、运营。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建成都蓉欧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成勘院出资5,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安能三局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西部建投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洺悦地产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电建建筑集团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水电五局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蓉欧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3、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二段6668号蓉欧智谷大楼9层附1号(欧洲产业城);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期限:2021-12-18至无固定期限;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项目公司股东会: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8、项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成勘院、安能三局各推荐2名,其余股东各推荐1名;设职工董事1名由项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9、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公司、蓉欧公司各推荐1人。

10、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设总经理1名,由西部建投委派;副总经理若干名,采用竞聘制,对于考核合格的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1名,由成勘院委派;财务副总监1名,由蓉欧公司委派。

(二)项目投资额

蓉欧公司与联合体各方拟签订《股东合作协议》,各方同意与蓉欧公司按95%:5%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承继投资合作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额约9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即项目资本金约为29.4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14%计算,需出资约4.12亿元。

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股东各方按认缴出资比例根据项目建设及融资需求匹配到位。

(三)项目期限

本项目拟分批次建设,建设期8年。

(四)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城市合伙人+EPC+运营”的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乙方与甲方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本项目采用设计单位牵头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工程建设工作。

(五)项目融资方式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30%,由项目公司股东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融资需要根据持股比例按期足额注入。

债务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中长期贷款,并优化还款结构。如因融资需要,在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的情况下,项目公司有权对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形成的资产(含在建工程)及其收益权进行抵押、质押;蓉欧公司与城市合伙人应提供相应的合法合规证明和支撑性材料,用于项目公司通过依法依规的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基本权利

除《股东合作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权利外,甲方的基本权利包括:

(1)对项目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股东合作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管;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

(3)项目公司的决议涉及的重大事项有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应当服从;

(4)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指定代表进入项目场所,以监察项目建设情况,但应提前告知项目公司;

(5)按照股权比例分享项目公司利润;

(6)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其它权利。

2、甲方的基本义务

除《股东合作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的基本义务包括:

(1)甲方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

(2)甲方负责协调青白江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本项目实施需求完成相关土地的拆迁保障,落实相关土地征用、建设用地指标,并及时办理或协助办理土地使用、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协调青白江区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完成包括办理土地征用、土地收储及落实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指标在内的相关工作。

(4)督促项目公司依法签订工程总承包协议、保险协议等实施协议;

(5)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按照股权比例按时足额进行资金筹措;

(6)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股东合作协议》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方案,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损失扩大。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基本权利

除《股东合作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权利外,乙方的基本权利包括:

(1)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

(2)按照股权比例分享项目公司利润;

(3)如因不可抗力及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确属上述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作最大努力,则乙方有权要求适当顺延建设期或要求解除合同。

(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基本义务

除《股东合作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的基本义务包括:

(1)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履行《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2)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按照股权比例按时足额进行资金筹措;

(3)应依法足额为本项目所需险种进行投保,并确保该保险在本项目建设期内持续有效;

(4)督促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所需的项目申报审批事项,有义务满足获得项目相关批准要求条件;

(5)接受甲方指定的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

(6)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及《股东合作协议》的规定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在建设期内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合理措施,以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干扰;

(7)应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股东合作协议》约定日期完工;

(8)应按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本项目完工验收、决(结)算等手续;

(9)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可能影响公众安全的状况;

(10)项目公司的成立和运行,不免除乙方根据《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及赔偿原则

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股东合作协议》下的其他任何义务。各方获得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股东合作协议》项下的协议解除权。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可能会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减少损失,否则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减少的损失金额。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因试图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费用。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是国家级经开区一一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白江区围绕“陆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的目标定位,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产业深度合作的产业功能区。欧洲产业城旨在构建“适铁适欧、两头在外”进出口加工贸易产业生态圈,全力打造一座生态优美、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公司与成勘院、西部建设等央企单位组建联合体实施本项目,为后续践行“走出去”战略、企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尤其是新的项目合作模式,将为今后区外投资项目积累更多经验和业绩,也将有利于公司开拓四川市场,并与云南、贵州市场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在西南片区的影响力。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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