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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证券账户信息变更暨与南宁一号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玻璃抛光的方法
2023-07-08 10:43  浏览: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2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孙曙虹女士与南宁产投新兴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一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锋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3,339,14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孙曙虹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36,756,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7%),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宁一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6)。

一、证券账户信息变更情况

因孙曙虹国籍发生变更,2022年1月14日,孙曙虹申请变更了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码通账户信息:将其证券账户名称从“孙曙虹”变更为“SHUHONG SUN”,证件类型从“身份证”变更为“护照”,证件号码从“3301831985********”变更为“E40*****”。但SHUHONG SUN(即孙曙虹)的一码通账号1800********及证券账号0144******不变。

因此,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中所有涉及“孙曙虹”的,需全部变更为“SHUHONG SUN”。其中,《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变更如下:

变更前:

甲方(转让方)

甲方1:孙锋峰

身份证号:330183198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公望街1181号

甲方2:孙曙虹

身份证号:3301831985********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公望街1181号

变更后:

甲方(转让方)

甲方1:孙锋峰

身份证号:330183198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公望街1181号

甲方2:SHUHONG SUN

护照号:E40*****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公望街1181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孙曙虹(即SHUHONG SUN)证券账户信息的变更,不涉及变更转受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协议受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更新;

2、协议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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