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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dbf文件如何打开
2023-07-08 10:42  浏览: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股份425,951,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3396%。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972,7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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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72,7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15%;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972,7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1月0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为:425,919,3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0,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88%;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良、刘京鸽。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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