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十七岁的雨季歌词
2023-07-08 10:42  浏览: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042,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05159%降低至4.99995%。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越成长”)出具的《聚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越成长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62,400股股份,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05159%降低至4.99995%。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越成长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高新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林海音为代表)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里26号院1号楼二层219

5、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越成长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62,4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0.05164%。本次减持完成后,新越成长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4.99995%。具体如下: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等安排。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越成长已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