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持有公司股份615,300股,持股比例为0.149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强持有公司股份546,900股,持股比例为0.132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李东强先生拟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53,82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李东强发来的《关于减持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李东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68,4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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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限制性股票。
2、总股本数量为公告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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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