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野田铁牛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田铁牛”)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5000062,发证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野田铁牛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野田铁牛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野田铁牛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优惠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野田铁牛缴纳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