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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中国第四大城市
2023-07-06 10:59  浏览: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持股计划认购价格部分进行补充确认。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01日、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开户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54,413,885.8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持股计划的份数为54,413,885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开户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1年9月1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32.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06万股的1.2985%,实际回购均价约为28.18元/股。(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公告所称总股本为2021年11月29日的股份数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并取得了《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之后公司陆续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立了对应的证券账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开立了银行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开立证券专用账户与银行专用账户。

展开全文

本持股计划设立后,优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洁美科技股票不超过197.009万股,受让后本持股计划尚有资金余额的,则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入标的股票。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均价28.18元/股的98%,即27.62元/股。

202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以27.62元/股过户1,970,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持股计划不再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股票,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受让,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非交易过户日2022年1月13日起计算,即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且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较为分散。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的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载明的过户当日2022年1月13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34.31元/股作为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7.62元/股,受让价格与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价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317.99万元,则2022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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