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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同桌的你歌词
2023-07-05 20:43  浏览: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票(西安饮食,000721)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2年1月 12日、1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西安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餐饮场所暂停堂食”的要求,公司所属各餐饮(酒店)门店自2021年12月23日起暂停店堂营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公司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攻坚克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市场供应。公司所属子公司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西安西饮呀米食品生产配送有限责任公司被西安市商务局列入第一批市场保供重点企业;在店堂停业期间,公司19家老字号品质外卖点正常供应,为广大市民及时提供放心、安全、健康的食品配送服务,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2、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不存在关于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西旅集团除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8号)的规定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74,858,388股新股外,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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