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0年度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经《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吴潮科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21〕364号)核准,吴潮科同志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并根据《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取得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