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公司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靖彬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市东一元先生、副总裁李洪亮先生、副总裁杨栋先生、财务总监陈得胜先生、审计总监崔金山先生、总裁助力徐世颖先生(以下简称“管理层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95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2022年1月13日,此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5.6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层人员。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实施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董事长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管理层人员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95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自2021年10月14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止2022年1 月13 日,公司管理层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增持均价为 5.28 元/股,增持金额为 105.60 万元。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