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5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15.HK,以下简称“中泛控股”)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三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中泛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与DW 80 South, LLC(作为贷款人,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签订了融资协议。
2022年1月11日,中泛控股收到贷款人送达的《违约通知》,其中表明借款人未能于2022年1月到期前支付贷款的应计利息及服务费用1,280,250美元,从而导致上述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且逾期应付款项于3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违约通知》阐明贷款的行政代理人现在根据融资协议加速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本金以及应计及未付利息的还款,要求立即悉数偿还融资协议项下到期的所有款项,金额为165,000,000美元及应计利息、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中泛控股正在持续评估上述付款违约对其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同时正就付款违约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通过适当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中泛控股亦不断努力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