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2月10日-8月9日。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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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相关事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票。
2.减持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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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2月10日-8月9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向万红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露然先生、王志刚先生、李永华先生、宋小松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王志刚先生、李永华先生、宋小松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持续性经营。
4.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本次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