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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够歌词
2023-07-03 20:41  浏览:51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征询股东意见、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提名张君婷女士、陆才垠先生、刘禄先生、熊俊先生、臧晶先生、赵磊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君婷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陆才垠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禄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熊俊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臧晶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赵磊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展开全文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提名牛明先生、易阳先生、章新蓉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牛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易阳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章新蓉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14:0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号)。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发表了《关于换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君婷女士,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荣程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荣程新智自然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荣程君玺(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荣程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荣和中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津南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接力中国青年精英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张君婷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之女;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才垠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董事、经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东北特钢集团中外合作齐齐哈尔浩盈钢铁公司总经理,河北力通联无缝钢管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陆才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禄先生,1973年出生,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洋(天津)钢材市场干部,天津市外资企业物资供应服务公司干部,天津市咸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物资集团金属事业部建材型材营销中心总经理,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东区副区长(挂职),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妃甸港保税储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俊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秘书、长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新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万融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荣程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融时代资产管理(徐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熊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臧晶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机电设备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设备公司副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德国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监事,内江浩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臧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磊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对公业务客户经理,招商银行天津滨海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经理,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公司七部总经理、中心商务区支行行长、事业部总经理兼支行联席会负责人,天津津投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天津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天津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赵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明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执业律师。历任天津立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现任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牛明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牛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阳先生,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代财务研究所所长,西藏国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新蓉女士,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章新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本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本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建议并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监事会决定提名徐庆宏先生、董晶女士、侯悦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徐庆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董晶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侯悦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近期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庆宏先生,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历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级干部、财务会计部副主任,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一级巡视员、党委委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庆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晶女士,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所,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董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悦女士,1977年出生,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长缨律师事务所,历任天津中乒投资集团审计监察中心审计师,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内审处处长,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侯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1日,本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君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陆才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熊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臧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赵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易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1、选举徐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选举董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选举侯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第一至三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二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四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曾煜靓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股东监事(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君婷女士,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荣程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荣程新智自然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荣程君玺(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荣程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荣和中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津南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接力中国青年精英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张君婷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之女;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才垠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董事、经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东北特钢集团中外合作齐齐哈尔浩盈钢铁公司总经理,河北力通联无缝钢管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陆才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禄先生,1973年出生,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洋(天津)钢材市场干部,天津市外资企业物资供应服务公司干部,天津市咸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物资集团金属事业部建材型材营销中心总经理,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东区副区长(挂职),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妃甸港保税储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俊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秘书、长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新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万融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荣程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融时代资产管理(徐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熊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臧晶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机电设备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设备公司副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德国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监事、内江浩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臧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磊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对公业务客户经理,招商银行天津滨海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经理,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公司七部总经理、中心商务区支行行长、事业部总经理兼支行联席会负责人,天津津投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天津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天津国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赵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明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执业律师。历任天津立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现任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牛明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牛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阳先生,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代财务研究所所长,西藏国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新蓉女士,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章新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庆宏先生,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历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级干部、财务会计部副主任,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一级巡视员、党委委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庆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晶女士,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所,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董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悦女士,1977年出生,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长缨律师事务所,历任天津中乒投资集团审计监察中心审计师,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内审处处长,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侯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牛明先生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牛明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阳先生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章新蓉女士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下转B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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