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信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月11日在哈尔滨以在线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久军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史志〉等三刊变更主管主办单位的议案》
《黑龙江史志》创刊于1985年,半月刊,(国内统一刊号:CN23-1035/K)是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管,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当代黑龙江研究所、黑龙江省地方志协会主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期刊。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黑龙江史志》一刊的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机构改革,性质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此类事业单位不能有经营性活动,无法再主办经营类期刊。根据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窗口指导意见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史志》变更主管主办单位事项:一是《黑龙江史志》的主管单位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变更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黑龙江史志》主办单位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当代黑龙江研究所、黑龙江省地方志协会变更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史志》编辑部设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三是《黑龙江史志》的主管主办单位变更后,公司不存在接续承担该刊变更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置事项。
《美术馆》(国内统一刊号:CN23-1607/J)是由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黑龙江省美术馆主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期刊。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化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黑编〔2021〕68号),《美术馆》一刊的主办单位重新组建为黑龙江省书画院(省美术馆),性质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此类事业单位不能有经营性活动,无法再主办经营类期刊。根据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窗口指导意见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美术馆》变更主管主办单位事项:一是《美术馆》的主管单位由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变更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美术馆》的主办单位由黑龙江省美术馆变更为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美术馆》编辑部设在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三是《美术馆》的主管主办单位变更后,公司不存在接续承担该刊变更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置事项。
《世纪桥》(国内统一刊号:CN23-1464/D)是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管、主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期刊。该刊创办于1987年,是一本理论性和纪实性相结合的省级社科类学术期刊,期刊原名《龙江党史》,于1999年更名为《世纪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世纪桥》一刊的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机构改革,性质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此类事业单位不能有经营性活动,无法再主办经营类期刊。根据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窗口指导意见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世纪桥》变更主管主办单位事项:一是《世纪桥》的主管单位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变更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是《世纪桥》的主办单位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变更为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世纪桥》编辑部设在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三是《世纪桥》的主管主办单位变更后,公司不存在接续承担该刊变更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置事项。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事项尚需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和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后,由公司及上述相关子公司分别办理上述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手续和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二)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