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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弦子的爸爸
2023-07-03 20:39  浏览:4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展先生、仓勇先生,持续督导期自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泰证券对募集资金仍存在督导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中泰证券通知,中泰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张展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现委派许超先生接替张展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许超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仓勇先生、许超先生,持续督导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张展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许超先生简历

许超,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博彦科技可转债、金鸿控股重大资产重组、西部证券非公开、红宝丽非公开、镇洋发展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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