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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主角叫王恒唱歌为主的小说
2023-07-02 20:40  浏览: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电工”)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出具的《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财信资产拟将其持有公司45,832,1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437%)协议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财信资产与财信精信同受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财信资产与财信精信于2022年1月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财信资产拟将其持有公司45,832,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37%)协议转让给财信精信。

本次转让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2、最终持股数量和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主要内容

展开全文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的金杯电工45,832,1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4%,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转让总价为265,826,180.00元(大写:贰亿陆仟伍佰捌拾贰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股份转让款”)。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前,如金杯电工就标的股份宣布任何现金股利,股份转让款应当扣除该等已经或应当向甲方支付的现金股利;如金杯电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同时对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增加后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与标的股份所分得或增加持有的股份之和),使得股份转让款保持不变。

2、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即265,826,180.00元。全部股份转让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第三条 标的股份交割过户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依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国家出资企业或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审批手续后,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交易确认工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已经交易双方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尚需深交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手续。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书 (一)》;

3、《简式权益变动书 (二)》。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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