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号”文核准,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5.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7,5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号”文同意,公司17,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9月11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3月4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5.47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6,6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47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127,321,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9998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5.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展开全文“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正元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