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4,7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义幻医疗40%的股权,并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2、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4,7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义幻医疗40%的股权,并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详见2020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3、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影响巨大,董事会一致同意岳义丰将股权转让款付款时间延后,并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4、2021年4月1日,根据公司与岳义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岳义丰已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第一笔人民币1,000万元。随后公司完成对义幻医疗4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义幻医疗股权。内容详见2021年4月1日、4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021)。
5、2021年8月4日,根据公司与岳义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岳义丰已完成对公司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支付。内容详见2021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岳义丰发来的《关于延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况说明》,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的疫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对经济增长构成重大限制等原因,向上市公司请求延期支付股权转让余款,支付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岳义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岳义丰完成对公司股权转让款中人民币2,900万元的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尚未支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